院通字〔2008〕10号
为严格执行《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规定》,在兼顾军工涉密研究项目特殊性的基础上制定以下规定:
1、参加导师安排的军工科研项目的博士或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其科研成果不能公开发表或申请专利,应在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前由导师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保密申请、出具军工办相关证明材料,在取得分委员会同意后其毕业要求不再按照《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规定》执行;为了检查已办理上述手续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是否达到博士学位的要求,在申请答辩前两个月内,博士研究生需提交至少3篇、硕-博连读研究生需提交至少4篇按照《功能高分子学报》投稿格式要求撰写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博士研究生)或2篇(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为英文),并由《功能高分子学报》编委会保密小组匿名审核认为达到发表论文的水平后,方可进行博士学位申请。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均应按照《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规定》执行。
2、《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应在每次规定的上报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至少60天办理完毕;保密审查表经逐级签字同意后,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的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校军工办公室办理。
3、05级之后入学(含05级)的博士和硕博连读生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已经开题的06级博士和硕博连读生若属于本规定第1条的情形,应由导师在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内补全第1条中的保密申请手续。
4、本规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执行。
9778818威尼斯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